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简章
滕州市位于山东省南部,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京沪高铁的重要节点。滕州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系全国经济百强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市、国家级卫生城、国家级森林城市、国家旅游文明城市。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国家临床药物实验基地、国家级胸疼中心、卒中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开放床位2600张,设有92个临床医技科室,其中拥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 14个市级重点学科。医院拥有GE、西门子 3.0T、1.5T超导磁共振,GE PET-CT,西门子FOS、双源、128层、64层螺旋CT,瓦里安IGRT高能双光子、医科达单光子直线加速器等各类医疗设备6000余台(件)。医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200余人,拥有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等重点院校毕业硕博研究生800余人。
根据医院发展及学科建设需求,诚聘医学人才,共同助力医院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制为全日制4年及以上)
5、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博所学专业相符。
6、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取得医师资格证(七年制硕士在本硕连读期间未能报考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在被录用后两年内考取医师资格证;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以上要求的条件、证书应于入职前取得。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聘用后的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1、安家费80万元;
2、急需岗位或特别优秀者,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安家费不再享受);
3、本、硕、博均为双一流、“211”院校毕业者,另外增加10万元安家费;
4、应届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序第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者,医院按照累计影响因子分值给予奖励,1≤IF<2 奖励1万元,2≤IF<3奖励2万元,以此类推;
5、科研启动基金20万元;
6、配偶符合医院工作岗位要求的,医院将协助解决工作问题;
7、协助子女入学;
8、如需来院考察,按标准报销差旅费,安排住宿。
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备案制手续。
(二)硕士研究生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备案制手续。
四、招聘方式与程序
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招聘工作,负责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等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
2.报名网址: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sdzztzrmyy/index.html#/index(请复制网址至浏览器)
3.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有:
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②本科及后续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③《就业推荐表》或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⑤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
上传前,请将各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
4、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招聘方式:医院在市人社局、卫生健康等部门监督下组成招聘工作组,成立评议委员会。招聘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答辩和专业测试的形式,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选,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由市卫生健康局和市中心人民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审核备案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自入职之日起计算,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发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应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
七、相关须知
1、本次校园招聘未完成的岗位及其他卫生、非卫生专业研究生、本科岗位,随后将以公开招聘的形式继续招聘,请注意关注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杏坛路181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632-5514986
监督电话:0632-5513289
邮 箱:tzszxrmyyrlzyb@126.com
医院网站:www.tzzxrmyy.com;
附件:
附件1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