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是毕业生求职的重要材料。
1、我校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均可以申请办理《毕业生推荐表》。
2、《毕业生推荐表》分本科生、研究生两种,毕业生每人只能办理一份《毕业生推荐表》。
3、《毕业生推荐表》由学生就业中心统一下发,学生填写后,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在指定时间内集中到学生事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审核、签章手续。
4、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毕业生推荐表》,如有丢失或污损无法使用,毕业生可提出补办申请,经学院批准、学校审核并公示一周后予以补办。推荐表补办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