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发展改革任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来了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15:17 作者: 编辑: 访问量:


近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力争使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更加合理,培养质量整体提高,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地,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规划里都有哪些干货?小编带你看—


六大发展改革任务



(一)

主动适应需求

动态调整优化结构

1.优化研究生教育学科结构。

2.增强招生计划服务需求的主动性。

3.稳步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

4.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5.增强学位授权审核的优化结构功能。

(二)

改革培养模式

提升创新和实践能力

6.全面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7.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8.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

9. 加强研究生教材和课程建设。

10.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

11.完善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制度。

(三)

健全质量评价

完善监督保障体系

12.健全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13.强化政府质量监控。

14.加强第三方监督。

(四)

扩大国际合作

提升国际影响力

15. 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16.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发展。

17.鼓励支持导师和研究生国际流动。

18.提高来华留学生培养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

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

提升研究生教育整体实力

19.发挥研究生教育的引领支撑作用。

20.聚焦学科建设。

21.构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地。

(六)

拓展育人途径

推动培养单位体制机制创新

22.完善科教融合、产学结合机制。

23.深化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全面改革。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如何发展?

十问答为你详解




到2020年,实现研究生教育向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型,基本形成结构优化、满足需求、立足国内、各方资源充分参与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建成亚太区域研究生教育中心,为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规模结构更加合理

保持研究生培养规模适度增长,千人注册研究生数达到2人,在学研究生总规模达290万人(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研究生比例更加协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二是培养质量整体提高

寓教于研、产教结合的培养模式基本形成,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对高水平科研成果、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稳步提升,更好满足科技创新和人才市场需求,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持续提高。人才质量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三是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地

统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建成一批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

四是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前沿研究的活跃度大幅提高。境外研究生培养项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成为吸引海外研究生的区域中心,来华留学研究生占在学研究生的比例达到3%。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任务,立足把握研究生教育国内国际发展形势变化的深刻内涵,提出以下思路:

一是把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作为发展主线

面向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面向国际科技前沿,面向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的结构适应性、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切实将培养单位的发展重点引导到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上来。

二是把寓教于研、激励创新作为根本要求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把促进研究生成才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倡开放合作和个性化培养,科教协同、产学结合培养创新人才。

三是把分类改革、机制创新作为主要驱动

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增强发展协调性,拓宽发展空间。建立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自主调节机制、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和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推进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培养单位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推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形成主动创新、特色发展的办学机制。


围绕提出的目标,根据确定的发展思路,提出六项总体任务。

一是主动适应需求,动态调整优化结构;

二是改革培养模式,有效提升创新和实践能力;

三是健全质量评价,完善监督保障体系;

四是扩大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

五是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研究生教育整体实力;

六是拓展育人途径,推动培养单位体制机制创新。


为实现“十三五”期间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规划从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一是投入保障方面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确保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资助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二是导师队伍保障方面

加强导师能力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和完善导师责任制。建设教学交流和新任导师培训平台,支持导师国内外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提高导师能力。改革导师评聘评价机制,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成果、指导工作量以及质量评价结果列入相关系列教师考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

三是信息化保障方面

以信息化支持和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共享,构建数字化学习与教学支撑体系。开展研究生教育大数据分析,加强对质量监测与调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质量标准,发布质量报告和评估结果,促进培养单位提高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五”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把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作为发展主线,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一是动态调整优化结构、主动服务需求

通过改革学科目录、招生计划和授权审核等管理机制,优化研究生教育学科、层次和类型结构。完善学科设置与管理模式,增强灵活性,支持引导培养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层次人才需求,稳步发展博士生教育,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增强招生计划服务需求的主动性,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计划调整机制。增强学位授权审核的优化结构功能,健全新增授权审核常态化与授权点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深化综合改革、提高培养质量

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全面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立足人才培养,加强教材建设,严格把握教材的思想性,强化前沿性和针对性;加强课程的系统规划、整合和衔接,提高教学质量。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和完善分流退出制度,把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围绕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深化培养机制改革。

三是健全质量评价,完善监督保障体系

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障主体地位,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与本单位办学目标和定位相一致的质量标准,争创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推动培养单位完善信息公开、自我评估、管理机制、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主动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政府质量监控。推进《学位条例》修订,加强省级统筹,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测与分析系统,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加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与反馈。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调查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人才培养水平。十三五期间,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

一是稳步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

适度扩大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博士学位授权以学术型为主,加强博士专业学位的论证和设置工作。适度增加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地区需求紧密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数量;适度增加哲学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数量;通过联合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适当增加中西部博士研究生培养数量。扩大高校自主权,探索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确定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是着力加强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健全博士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机制。强化问题导向的学术训练,围绕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着力提高博士生原始创新能力。鼓励跨学科、跨机构的协同培养,支持培养单位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三是组织实施若干重大项目

通过实施“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计划”、“未来科学家计划”、“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等重大项目建立激励和引导机制,旨在激励培养单位深化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质量,培养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国家未来科学家后备队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十二五”期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得到全面加强,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十三五”期间,将继续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

一是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逐步扩大省级政府和培养单位确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的自主权。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机制,加快完善专业学位体系,满足各行各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鼓励和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发展以专业学位为主的应用型研究生教育。探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应用技术型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办法,拓展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通道。

二是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

分类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践教学,强化与职业相关的实践能力培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组织的作用,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促进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有机衔接。加大行业企业及相关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力度,构建互利共赢的应用型人才产学合作培养新机制。推动部分专业学位与国际职业资格认证有效衔接。

三是实施“课程体系及案例库建设”项目

鼓励培养单位整体建设和优化符合教学规律、突出学习成效的模块化、系统性、多元化课程体系。支持培养单位开展案例教学,整合案例资源,完善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中心,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案例教学体系,实现案例资源共享、师资共享、学术成果共享和国际合作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课程体系、案例库在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品格塑造等方面的作用。


建设世界一流的研究生教育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双一流”建设提出五大建设任务: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产学合作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这五大任务均与研究生教育密切相关,与“十三五”规划方向一致。

“双一流”建设对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提高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要推动高水平大学开展各具特色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与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以全面提升质量为中心工作,加快完善研究生教育制度;以一流的师资队伍、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端人才培养,大力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研究生教育在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秀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双一流”建设将构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地,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开拓思路,提供参考示范,加速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带动研究生教育整体发展。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首先要大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和调动导师育人积极性:

一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鼓励教师流动,完善校内外“双导师”制,聘任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企业专家或境外专家,优化导师队伍结构。鼓励教师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开展任务导向的国际化师资培训。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来华任教。

二是加强导师能力建设

建设教学交流和新任导师培训平台。加大对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的资助力度。支持导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鼓励国际和跨学科合作。实施“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支持导师国内外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行导师学术休假制度。

三是完善导师负责制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和研究、认真教书育人,发挥导师对研究生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保障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评价等环节的权力。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措施。

四是改革评聘评价机制

改变单一科研导向,将研究生成长成才作为导师考核要素。建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和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工作成果和研究生成长成才列为导师聘任的考核要素。


扩大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是“十三五”期间发展改革任务之一。

一是推进学分学位互认

推动建设有利于国际互认的学位资历框架体系,推进双边和多边学位互认工作。

二是开展国际评估认证

推动部分专业学位与国际职业资格认证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国际评估,主动参与学科国际评估和国际教育质量认证。

三是推动中外合作办学

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到海外开展研究生教育。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制度,支持培养单位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化研究生课程建设、联合授课、学分互换和学位互认等领域的合作。

四是推进来华留学

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加大政府奖学金资助力度,鼓励支持利用社会捐助和企业赞助等设立留学生奖学金。推进留学生趋同化培养和管理。建立科学的培养体系与培养目标,改进国际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加强中文教学,促进留学生对中华文化的理解。

五是鼓励支持导师和研究生国际交流

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开展任务导向的师资培训。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来华培养研究生。进一步提高海外交流、访学的导师和研究生比例,开拓海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跨文化学习、交流和工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对研究生海外学习、学术交流的资助力度。



文章转自丨微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