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中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8日 20:57 作者: 编辑:朱青文 访问量: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中级

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中级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查看,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3月 15日至3月18日(14日14:00-21:00 报到,19日上午返程)

2.报到、培训地点:泰安市琼花岛酒店(泰安市岱岳区天平湖路长城路交叉口西300米琼花岛酒店)

、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山东优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培训对象

已经取得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证书(初级)【22年7月及以前取得证书的老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2年;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1年。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培训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培训费用为216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有报名意向的老师填写报名表,在3月12日(周8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生涯发展中心邮箱qddxsyfzzx@163.com)。

联系人:江润杰,联系电话:15621439220

附件一:《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中级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二: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学生生涯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