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青岛籍大学生就业又添新渠道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15:07 作者: 编辑: 访问量:


好消息,青岛籍大学生就业又添新渠道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发大学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计划从今年7月份开始,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基层服务岗位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最长服务期为3年,工作期间享受不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80%的补贴待遇。

       
       
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          


据介绍,此次我市推出的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主要指市或区市街道 (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 (村)等基层服务岗位。招聘对象为毕业三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青岛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基层服务岗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定岗定位的办法。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的招聘程序包括征集岗位信息、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承接主体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属企业用工性质),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



试用(见习)期可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记者了解到,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由承接主体(一般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动事务代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试用期为3个月。基层服务人员应发补贴按不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0%合理确定,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本级开发使用的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市开发使用的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区市财政承担。


       


其中,在各区市街道 (乡镇)、社区 (村)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服务期满,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见习)期期间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见习)期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聘)职务(岗位)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今年招聘100人左右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告诉记者,由于该项目为运行初期,暂定今年预招100名左右大学生,就职后,就业处会加强管理,争取5年时间内,使基层岗位人数达到400-500人。“今年的基层岗位就业招聘初步安排在今年的7月份左右,因为这项政策就是为了给毕业生多一个工作的渠道,如果没有工作,可以参与‘三支一扶’,如果还没有通过,最后可以考虑新出台的这个政策。”姜雪梅说,去年,在青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9.2万,今年将会突破10万人,大学生就业仍然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姜雪梅表示,这次招聘政策是面向青岛户籍的毕业生。该政策虽然要求参加基层工作的毕业生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当毕业生遇到更好的工作或是有其他的工作想法时,可以随时解约,且该岗位会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不会出现职位空缺的情况。据介绍,今年的岗位设置主要集中在市南区和市北区等。



转自“青岛早报”,转侵删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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